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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OSHA針對非正職員工管理要點

By |2022-08-11T17:07:50+08:0011 / 17 / 2016|安全|

美國OSHA針對非正職員工管理公佈了一系列條例,在保障非正職員工安全上明訂了勞資雙方的職責所在。對於正經營一個仲介機構或正雇用非正職員工的您而言,也許能加以參考。 溝通是關鍵 對於非正職員工的安全管理,是仲介機構和工作場所擁有者須共同承擔的責任。這代表仲介機構和雇主要共同保證落實安全標準,雙方具體權責範圍也應該在每一份合約中定義清楚。 雇主的職責 在透過仲介機構雇用非正職員工的情況下,雇主有責任確保自己工廠安全標準的落實。即使仲介機構有安排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對於發生的任何傷亡事故,雇主依然有責任。在非正職員工安全管理中企業需要落實以下幾點: 針對特定場所的培訓(如設備使用和急救步驟) 非正職員工的個人防護裝備 識別並告知潛在的危險 提供GHS標準的安全資料表和出貨標籤 記錄所有的傷害和疾病 在台灣,做到完全落實法規必然需要增加額外的許多工作,即使面臨罰款的風險,許多雇主仍忽視這些職責,其實,借助匡騰環安衛軟體能讓工作變得簡單且更有效率。 仲介機構的職責 如果是負責一家仲介公司,即使員工在另一家公司工作/駐點,對於他們的安全仲介是有責任的。雇主固然有義務提供安全的工作場所,而仲介公司的責任便是確保雇主提供工作場所是安全的。在非正職員工的安全管理中,仲介公司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工作場所常規安全培訓(急救,SDS等) 查詢並審核雇主提供的安全工作場地 通過員工收集事故報告(即使雇主有責任提供報告) 協助雇主改善不安全隱憂 對於仲介公司而言,無法輕易掌握員工各種各樣的工作場所,因此監督所有的安全狀況是相當困難的事情,讓匡騰檢查模組協助公司降低週期性多場地安全檢查的複雜度。 保證兼職員工的安全是雙方的責任 若是非正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無論是雇主還是仲介機構,都需要對其意外傷害承擔一定的責任。因此,無論是哪一方,都需要時時警惕,謹記以下基本要點: 合約談判過程中,明訂雙方職責 詢問並確定對方以履行責任 協助改善發現的安全問題 採取這些措施可以防患未然,一旦發生事故也能避免更多的責任。如果您希望對您所處的行業類別尋找一套合適的環安衛軟體,歡迎與我們聯繫。 資料來源:美國匡騰官網  OSHA’s Guidelines for Temp Worker Safety 延伸閱讀: 不容忽視非正職員工的教育訓練 如何選擇環安衛軟體?

不容忽視非正職員工的教育訓練

By |2022-08-11T17:09:21+08:0011 / 14 / 2016|安全|

相對正職員工而言,非正職員工諸如臨時工、兼職人員、派遣人員等,或許沒有與企業簽訂合約或擁有正式的雇主關係,教育訓練方式也有所不同。隨著政策與制度的改變,工作型態多樣化,非正職員工的情況也逐年攀升,問題也相對隨之產生。而在『非正職員工』安全管理上出現的問題,能歸類以下幾點原因: 一、職場歧視 有些企業存在職場歧視,以員工性質劃界進行分類,並進一步決定其安全教育訓練方式和其深度與廣度,而沒有把『非正職員工』視為一份子平等看待。若以同任職化學工廠的員工為例,兼職人員與正職人員所受的專業訓練可能因程度不依,導致專業能力參差不齊,對於企業相對帶來程度上的風險。 二、流動率 相較於『非正職員工』的高流動率,有些企業覺得正職員工較為穩定,故此,在安全教育訓練上便不會對『非正職員工』投入太多的訓練和培育。另外,部分企業急功近利,期待新進人員能立即為企業帶來成效、創造產值,而忽略了在安全教育訓練上投入必要的成本,最終使得安全生產形勢處於難以讓人安心的情況。如果企業僅僅針對正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訓練,將不同性質員工排除在外,如此便有了安全風險上顧慮。 我們應該如何對非正職員工進行安全管理呢? 『非正職員工』的安全教育訓練必須『正式』,不論員工性質,皆必須和正職員工一樣進行安全教育,通過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照後方可正式上線。 對於至關重要的職務或工作,必須做到持照上線。除了新進人員要加強教育訓練以外,還要重視員工的教育訓練,在制定企業安全教育訓練規劃和計畫時,必須顧及不同性質的員工,做到全面性、全方位。 要經常集合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演練,還需進行安全知識競賽,通過宣傳、演講等豐富多彩的形式將強宣導。 『非正職員工』的安全教育不能以『非正式』方式進行管理,須將培訓工作徹底落實,對外,是企業應履行的社會責任,對內,更是建立其和諧性、增強其凝聚力與向心力,實現永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否則,若事故不斷,不穩定的生產環境,將難以取得預期的生產效益和經濟效益。 為此,匡騰設計了一套方便企業進行員工管理的軟體,培訓軟體能夠根據員工崗位、所在部門或使用設備,追蹤公司及政府機構的培訓要求,並對職訓練紀錄加以維護。如果您希望進一步了解關於這方面的訊息,歡迎與匡騰聯繫。 參考資料:中國匡騰網站  不容忽视的非正式员工安全 延伸閱讀: 掌握培訓成功關鍵—評估訓練成效 美國OSHA針對非正職員工管理要點

如何面對化學品外洩?

By |2022-08-11T17:09:38+08:0011 / 04 / 2016|化學品|

根據疾病控制中心資料統計,在美國每年有約40人在化學品外洩事故中喪失生命,另外約6,500人受傷,外洩的有毒或其它有害物質進入周邊環境後,將造成員工和公眾傷害。 最理想的狀況便是不再發生化學品外洩事故,但即使是處事嚴謹的員工也難以百分百避免疏失,若希望大幅降低外洩事故的發生率,將仰賴訓練有素的員工以及完善的設施。以下幾點建議將進一步説明如何減輕化學品外洩事故帶來的危害。 1.熟悉化學品組成 員工必須清楚工作中涉及的化學品,以及其存放方法 (延伸閱讀:6項危險化學品儲存要點,你都知道嗎?)尤其是危險品類,萬一發生事故,以便第一時間確認外洩化學品成分。外洩物質是否釋放有毒煙霧?是否具易燃性?對金屬是否具腐蝕性?是否會和某種物質產生劇烈反應?這些都是現場人員需要立即確認的資訊。另外,要立即覺察出誰受到化學品暴露的傷害並不容易,所以搶救人員需要清楚化學品外洩會誘發的中毒症狀。一旦確認受害者,能夠儘快採取正確的急救措施。因此,企業應有GHS合規的安全資料表,以便查詢所有的化學品資訊,別心存僥倖而帶來損失或傷害。 2. 制定計劃 一旦發生化學品外洩,需要立即採取合適的因應方案。基於外洩產品種類和數量採取相應的緊急應變措施,但最基本的流程是通用的。首先,引導所有人員撤離事故現場,避免造成更多人員傷亡。設置臨時標誌引導員工有序且冷靜撤離。另外,需啟動通風系統,減少空氣中的有毒氣體,並降低爆炸的可能性。因此,如果您的工廠使用會產生有毒氣體的物質,必須設置合適的通風設備。再者,阻止化學品的擴散。工廠配備良好的洩漏物吸收裝備是最理想的狀況,但任何不具反應性的物質都可作為現場應急的吸收物,盡可能避免化學品擴散至排水溝或者下水道。最後,徹底清除洩漏物。清除程序需遵照化學物SDS的指示,並確保清理人員佩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3.通報相關單位 通知離工廠最近的醫院,以便專業的醫護人員能夠儘快趕往現場,救助傷患。依據法律要求,需要儘快通報相關機構。若有員工因化學品外洩受到傷害,需要向勞動部彙報。外洩量大的特定化學品,需要彙報給管制該化學品的相關單位。 4.矯正方案 安全工作的重心是避免任何化學品外洩的發生。如上所述,確保工作人員在正確操作、運輸和存儲,及常規設備檢查方面接受充分的培訓,可有效降低事故發生的機率。若既有安全方案未能有效阻止外洩事故的發生,需找出外洩事故的根源,分析並改進現有操作程序或設備。希望您永遠不需要這些建議,但一旦發生事故,知道這些因應策略能夠幫助您更好地應變。 參考資料:美國匡騰官網 Four Steps to Surviving a Chemical Spill  為協助企業有效解決化學品管理相關問題、提升運作效率、維持安全工作環境,我們特別舉辦線上研討會,介紹化學品如何建置一套從入廠到廢棄處理,涵蓋所有生命週期環節的解決方案,並展示如何精準又快速的產出合規的 SDS 安全資料表,歡迎免費參加! 延伸閱讀: 化學品事故調查,該如何進行? 從伊士曼化學品爆炸事故看背後的省思

化學品事故調查,該如何進行?

By |2022-08-11T17:27:29+08:0011 / 02 / 2016|化學品|

事故管理模組讓意外事故得到全方面評估 105年6月發生在臺中市某化學公司發生火警事故,經事故調查結果為準備進行成品離心作業時,疑似發生閃燃現象進而造成火勢,導致1名人員受傷就醫。該廠為列管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據現場應變處置人員回報火勢有可能波及甲苯,廠內放置毒化物4,4’-二胺基二苯甲烷 18,820公斤、二甲基甲醯胺(DMF) 6,604公斤、4,4-亞甲雙胺284.5公斤,經確認均未遭受火勢波及。 何謂「毒性化學物質」?在毒理學中,毒性物質的定義為:「任何在人體內形成或被人體攝取時,會奪走生命或傷害健康的物質。」環保署根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列管其中310種化學物質,總稱為「列管毒性化學物質」、「毒化物」、「列管毒化物」。在「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的第三條,對於毒性化學物質法律上有明確的定義:指人為有意產製或於產製過程中無意衍生之化學物質,經中央主管機關 認定其毒性符合下列分類規定並公告者。其分類如下: (一)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化學物質在環境中不易分解或因生物蓄積、生物濃縮、生物轉化等作用,致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者。 (二)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化學物質有致腫瘤、生育能力受損、畸胎、遺傳因子突變或其他慢性疾病等作用者。 (三)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化學物質經暴露,將立即危害人體健康或生物生命者。 (四)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化學物質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 美國交通部DOT 49 CFR、國際航運組織IATA/ICAO以及國際海運組織IMDG,將甲苯(CAS No.:108-88-3、UN No.1294)列為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 (美國交通部包裝等級II),其蒸氣和液體易燃,液體會累積電荷,蒸氣比空氣重,會傳播至遠處。遇火源可能造成回火,高溫會分解產生毒氣,火場中的容器可能會破裂、爆炸。整起事故歸類以下三項原因: (一)直接原因:4,-4’-二苯甲烷(BISMALEIMIDE,簡稱BMI)製程區之成品進行離心脫水作業時,現場不明原因發生閃燃引燃導致火勢延燒。 (二)間接原因:易燃原料及成品並未妥善放置。 (三)基本原因:未遵守製程管理等規範,缺乏安全檢查。 現場毒化物雖未受波及,但需注意日後存放之場所,避免化學品事故再次發生,需加強化學品管理作業。此外,業者應著重廠內人員教育訓練,加強製程區作業環境火源管制,並對重建後重新執行製程謹慎評估,以改善製程管理制度。匡騰事故管理方便您協助事故調查、報告,有效率的評估更能避免意外的發生,進一步打造安全的工作環境。如果您希望進一步了解,歡迎與我們聯繫。 參考資料:陳世庭、廖元浚、林永章(2016年9月30日)。臺中市太平區某化學公司火警事故 環境事故簡訊電子報,第60期。2016年10月15日,取自http://toxicdms.epa.gov.tw/edm/EpaperContent.aspx?EpaperTitleid=76&type=3&id=2788 行政院 環境保護署 認識毒化物 https://toxicdms.epa.gov.tw/PublicTell/Default.aspx?p=1 (2016年10月15日) 延伸閱讀: 從伊士曼化學品爆炸事故看背後的省思 如何面對化學品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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