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07勞動檢查統計年報,營造業124人(佔43%)為傷亡人數最多的行業,近年來政府不斷宣導工地檢查及輔導措施,雇主對於安全的工作環境也逐漸重視,整體狀況有相對改善,但因為營造業基層勞工多屬臨時性雇工,執行教育訓練成效有限。據統計,共有2,386人「跌倒」(21.21%)、另外有1,606人「被切、割、擦傷」(14.28%)、14,891人「被夾、被捲」(13.25%)其他如「不當動作」、「被撞」及「與高低溫接觸」同樣列為職業災害容易發生的狀況。

其中,針對勞工「不安全行為」是職災發生的主要因素,美國學者韓立奇(Heinrich1931) 從保險業職災理賠資料庫,得出88:10:2比例 —— 即88%的意外是不安全行為所造成,10%是由於不安全的狀況,2%是無法預防的因素所導致,他進一步指出,98%是可以透過管理來預防。

回顧發生在民國107年11月1日,一位謝姓工作者因清理靠近軸心處的飛灰,以趴姿清理並將安全帶勾掛在氣封片(轉動元件)上。而另一組工作者因欲拆解另一側的熱元件氣封片,而開啟氣動閥開關,導致謝姓員工遭轉子捲夾當場死亡。另一則不安全狀況導致的災害則發生於民國107年12月6日罹災者許姓員工於工作場所通道移動時不慎跌倒或滑倒,撞擊頭顱後枕部造成顱內出血,致傷重死亡。

以上兩則職災事件,都可以透過事前管理來預防:

  • 事前評估——實施作業前的職安衛風險評估與安全分析,可以協助企業防止工安意外發生。
  • 做好防護——須提供適當防護設備,並正確配戴安全帽。
  • 確保工作場所安全——工作場所的地板要保持不使人員跌倒、滑倒的安全狀態,或是提供必須要的預防措施。
  • 啟動機制——落實停機掛牌機制、工作調節機制,強化作業規範並要求工作者遵守
  • 落實承攬商管理——若原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作業人員之工作環境,需要實施「協議」、「指揮協調」、「連繫調整」、「工作場所巡視」及「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以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

政府於2017年底上線的「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希望有效提高雇主職安意識,避免因為這些潛在危險而受到罰款,降低衛生安全違規事故的發生,進而提供員工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匡騰法規鑑別模組,提供包含勞動部、環保署、消防署及全國法規資料庫等法規,當法規異動時,公司亦能收到自動通知,協助企業落實法規規範。

 

參考資料:

107年勞動檢查統計年報  

案例:發生捲夾致死重大職業災害

案例:從事泥作作業發生跌倒致死災害

Mark Aldrich (1997) Safety First: Technology, Labor, and Business in the Building of American Work Safety, 1870-1939. Retrieved (January, 30th 2020) from 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XxqjIqE4yqIC&dq=Heinrich+1931+88:10:2&hl=zh-TW&source=gbs_navlinks_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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