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全球各地紛紛展開淨零風潮,歐盟作為氣候行動的領頭羊,積極推動減碳和淨零以期達到《巴黎協定》目標,除實施一系列氣候政策,並於 2019 年宣布「綠色新政」,其中「降低 55% 溫室氣體排放套案」(Fit for 55)的重點包含碳交易系統及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碳邊境調整機制較受矚目,因影響範圍較廣,只要有出口至歐盟的產業皆受其規範,也使各國在經濟與產業結構上得進行綠色轉型因應此法案。

CBAM 已於去年十月開始試行,但許多企業對於該規範還是一知半解,擔心往後出口至歐盟受阻,為此,本文特別說明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包含其定義及受影響之企業對象,並提出現階段的因應建議,以期協助企業及早準備。

CBAM是什麼?會對哪些企業造成影響?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又稱碳關稅或邊境碳稅(carbon border tax),主要原意是讓歐盟境有內減少對人類及環境的危害並增加生態效益的生產廠商,能和國際同水準之廠商有公平競爭的機會。並不是去鼓勵非歐盟國家的生產廠商去改善其製程、產品及服務,要減少對人類及環境的危害。

歐盟於 2023 年 10 月試行 CBAM,並於 2026 年正式實行並課徵稅費,目前開徵的對象其中包含鋼鐵、鋁、水泥、肥料、氫、電力並新增金屬前導物(燒結礦)與金屬扣件(螺釘螺栓)等。列管之貨品清單可使用稅則號別前 6 碼至政府建置因應 CBAM 網站查詢,可能持續擴增到其他高碳排產品,對於貨品出口之業者須持續關注提早因應。

課徵稅費方式採購買一定的 CBAM 憑證(CBAM certificates)方能在歐盟進行販售,CBAM 憑證的價格也會依據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每周的平均價格進行計算。製造業或貿易商須透過有被歐盟授權的進口商採買 CBAM 憑證, 當然購買前提是,製造業須提供碳排放量或貿易商須配合進口商作申報及擔保等相關資料給與進口商申報後再依規定購買碳差額憑證。

企業如何因應CBAM?

CBAM 的施行對於需出口至歐盟國家的企業影響較大,如為碳關稅徵收對象,可採取以下 2 大措施及早因應。

措施一,進行符合歐盟規範的碳盤查。以目前 ISO14064-1 組織型碳盤查管理系統展開自廠與供應商、客戶的碳盤查,全面檢視自廠內及供應鏈上下游的碳排放情況,確保資訊的完整性和透明, 並建置完整的碳排放量申報系統方便自廠與供應鏈提交必要的資訊。

匡騰Q-Carbon 碳盤查管理系統為例,企業除了可於系統盤查範疇一至三的碳排,且一鍵產出盤查報告書及清冊,未來也可於系統快速完成 CBAM 申請的部份表格資料,因應申報需求。此外,企業可自行輸入自廠係數,幫助數據品質分數更加精準;且上下游產業鏈廠商也能進入系統協同盤查作業。透過數位工具幫助企業與供應商及客戶共同參與碳盤查活動,確保整個供應鏈的碳排放資訊能夠被準確地收集及分享,建立緊密合作關係。

Q-Carbon 碳盤查系統功能畫面示意圖:簡易好操作,符合ISO標準程序,三大範疇皆可執行

措施二,經由碳盤查後了解自廠與供應鏈間的碳排放熱點,進一步利用碳盤查系統建置自廠減碳目標及追蹤成效外並同步與供應鏈合作一起減碳。透過 CBAM 填報資料更能清楚哪些材料是必須申報,進而導入 ISO14067,運用產品碳足跡盤查了解單一材料或產品的排碳量,即可從該核心任務進行減碳,降低材料排碳量相應的支付費用,降低整體碳稅負擔。(產品碳足跡盤查及查證實務說明,可參考匡騰【ISO 14067產品碳足跡盤查及查證實務概要】線上研討會講座回顧影片)。

總結

除歐盟有 CBAM 碳關稅外,美國針對進口商品徵收的外國污染費法案 (Foreign Pollution Fee Act,簡稱 FPF) 恐接棒而來,衝擊以出口導向為主的台灣產業,也代表著全球經貿將因碳關稅而重塑,若企業不積極採取措施力行減碳,可能將失去市場的競爭力,因此應盡快制定短中長期的減碳目標並有淨零排放的決心。 碳盤查已是企業求生存的基本功,建立碳管理的數位系統,整合上下游涵蓋碳排放,制定內部碳定價,從減少碳排放驅動產品或原物料的創新,當新的價值出現,企業才能創造永續。

撰文:祐大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永續服務組;匡騰環安衛管理系統產品部/行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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