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危害性化學品的意外事故如泄漏或火災時,若不能立即妥善處理,往往會衍生其他災害,例如火災爆炸和環境污染等。因此,實施 ISO 或TOSHMS 系統的公司,通常會針對危害性化學品的儲存及使用設置防護設備,並制定管理措施,以防止災害發生。然而,正如莫非定律所言「凡是可能出錯的事均會出錯」,因此,除了這些防護和管理措施之外,還須設立最後一道防線,即「緊急應變」,也是環安衛管理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緊急應變通常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緊急應變時所需的資料收集,包括危害性化學品的特性、使用和存放位置圖、應變器材配置圖、人員疏散路線和集合點等;另一部分則是緊急應變小組的培訓,包含如何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和應變器材、指揮官如何善用緊急應變資料、緊急應變小組之間的通訊技巧、其他人員的疏散和集合、以及需要外部援助單位到來時的災情狀況和廠內配置情況等。

回顧 2018 年 4 月 28 日在桃園平鎮敬鵬印刷電路板工廠發生的火災意外事件,不幸造成 6 名消防員殉職,2 名泰國移工喪生,再次引起了有關廠場危險物品管理不足的討論(參考文章:6 項危險化學品儲存要點,你都知道嗎?)。此外,回顧 2015 年 8 月 12 日在天津瑞海危險品倉庫發生的大規模火災爆炸事故,當時造成上百人喪生,其中超過一半是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員。

面對這種大型危害性化學品災害時,人命安全必然是首要考慮因素。現場需要搶救保護的人命安全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非應變人員」,指的是受困的一般民眾,也總是媒體和公眾關注的焦點。另一類同樣重要的是「應變人員」,包含衝鋒陷陣的消防人員、警察、緊急應變小組等,如何避免二次災害、收集觀察現場危害資訊、評估現場風險、保護應變人員的生命安全,更是事故現場救援指揮要優先考量的關鍵!在處理危害物質(Hazardous Material)災害現場的標準作業程序可遵循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性化學品災害搶救指導原則- H.A.Z.M.A.T. (災害現場搶救標準作業程序),作為指揮人員的指導方針:

H: Hazard identification (危害辨識)

1. 一般危害辨識

  • 視現場狀況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並確認災害現況,包括:致災物種類、數量、特性、洩漏或燃燒情形、死傷人數等。
  • 於不明狀況時,保持適當安全距離,注意洩漏徵兆(異音、異色、異味),並請求主管機關、致災物偵檢單位、事業單位及業者到場,以確認致災物潛在危害等資訊。

2. 涉及化學物質運作之工廠、作業場所之危害辨識

3. 裝載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運輸途中之危害辨識

  • 注意車身或容器上貼附之危險物品運輸標示。
  • 向司機或押運人員索取危險物品通行證或危險物品道路運送計畫及安全資料表
  • 向運輸公司或高速公路、公路或鐵路管理機關查詢危險物品資訊。

4. 現場搶救人員於參考、使用上述相關資訊時,應持質疑保留之態度,除檢視標示事項外,並應注意其他佐證資料。

A: Action plan (行動方案

1. 選擇由上風處及適當位置集結接近,進入災害現場前,並應瞭解所面對之潛在危害;未確認或不明物質具可燃性者,嚴禁所有引火源;如無適當安全之個人防護裝備器材,不貿然闖入。

2. 部署時以人員安全為首要考量、以人命救助為優先、以控制火勢及阻卻延燒為原則。

3. 危害性化學品災害處理過程,處理「對」比處理「快」重要。

4. 不採取任何超出自身訓練範圍之行動。

5. 通報現場狀況,多方尋求支援;於衡量全盤狀況後,再依現場可用資源,規劃具體行動方案,據以實施。

Z: Zoning (區域管制)

1. 迅速劃定初期管制區域,並請警察單位進行交通管制,必要時由鄉(鎮、市、區)公所、村(里)長、幹事協助警察、消防等單位疏散管制區域內之人車,降低危害性化學品對民眾及搶救人員之危害。

2. 初期無可供判斷之致災物資訊或偵檢儀器數據資料時,初期管制區域得參考緊急應變指南,或由指揮搶救人員衡酌事故現場建物特性、高度、街區等可能影響範圍、程度及是否可及時疏散、撤離等因素決定管制範圍之大小,並視風向及災情發展適時調整之。

3. 管制區域得視災害情況,劃分如下:
熱區(又稱污染區或禁區,一般以紅色標示):為事故地點周圍可能遭受污染之區域。
暖區(又稱影響區或除污區,一般以黃色標示):為熱區與冷區間緩衝區域,功用為除污。
冷區(又稱安全區或支援區,一般以綠色標示):為未受污染或已除污之區域。

4. 指揮站應設於冷區及上風位置;民眾、記者則在冷區之外。

5. 對於出入管制區之搶救人員應記錄管制,並禁止未著適當防護裝備之人員出入管制區域。

M: Managing the incident (建立管理系統)

1. 為使現場搶救各項任務能各司其職、有條不紊,必需建立指揮管理系統。

2. 初期現場應變指揮官原則由最先抵達事故現場之救災人員擔任,若為消防人員,則由消防分(小)隊長,或由消防局指定人員擔任;俟主管機關或地方政府災害應變中心指派人員到場後,指揮權隨即轉移,並配合後續應變任務。

3. 如有環保、勞工安全、工業安全、毒性化學物質管理、管線等專業人員到場,原則上現場由專業人員提出搶救腹案、搶救人員於裝備、器材、訓練許可之情形下,配合搶救。

A: Assistance (請求支援)
遇有較大規模危害性化學品災害,且搶救超出當地消防單位能力者,得向相關單位請求支援。請求支援項目包括搶救及偵檢人力、裝備、相關學者、專家、技術、資訊等。

T: Termination善後處理)

1. 搶救過程中,如被救出人員送醫,或搶救人員因故須離開熱區、暖區時,應執行除污程序。

2. 配合主管機關全面檢視災害現場,確認無人員待救及火勢完全撲滅。

3. 為避免消防車輛及救災設備二次污染,有污染疑慮時,應於離開現場前進行除污。


上述 H.A.Z.M.A.T 原則要能有效執行,必須在公司例行的緊急應變演練活動中,針對各級人員角色的任務進行模擬排演。雖非實施演練就能在災害時完美應變,而是在參與演練活動的過程中,實際走過疏散路線、操作應變器材設備、進行人員緊急救護等過程,反思有待改善的問題,也透過練習內化成自主反應,增加意外當下自救、互救的可能性。


如企業平時透過人工紙本管理化學品,於災害發生時可能因緊急應變資料不齊全、無法及時掌握化學品用況等問題,導致延後救援衍生更多風險。若有系統的幫助,不僅可減少人力無法掌控化學品即時用況問題,救助所需即時資訊也可立即提供。 以匡騰化學品管理系統為例,系統具備儀表板以及化學品資訊清單,含各廠化學品及其庫存、成份等資訊,以利隨時掌握化學品用況。

此外,系統不僅可幫助企業快速產出多種語系及多格式 GHS危害標示標籤,更提供無限帳號,幫助企業員工及管理者輕鬆存取、查詢 SDS 及化學品危害資訊,災害發生當下即可透過行動裝置查看。


最後,系統具備視覺化廠區配置圖,串聯清單,自動顯示化學品地點、成分、用量等資訊,可即時新增或調整放置位置或相似暴露族群。且預計推出一鍵生成符合政府規定格式的 H-Card 表格功能,自動整合企業各式化學品資料,並篩選出各廠區內化學品,幫助應變人員採取快速且有效的緊急應變措施。

透過匡騰化學品管理系統的協助,不僅能有效減少化學品事故的風險,同時在意外事件發生時,迅速獲取必要資訊並展開緊急應對措施,保障勞工作業安全、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目標。

引述資料: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性化學災害搶救指導原則 (2014/01/01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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