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分類及標示全球調和制度,簡稱GHS全球調和制度 (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ing of Chemicals) ,是連接危害性化學品分類與溝通的全球框架。

GHS全球調和制度並非全球各國一致採用

當各國掌握了在國內製造或是國外輸入化學品的相同和正確的資訊,就能建立控制化學品暴露、保護人們健康及環境的基本管理架構。以全球貿易的角度而言,能夠有國際共通的準則是相當重要的,可確保使用、運輸、標示和處置的安全性,影響範圍十分廣泛。因此,聯合國通過國際授權協定的GHS制度,期盼能達成以下目的:

  • 提供一種國際瞭解的危害通識制度,提高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保護
  • 為尚未制定危害通識制度的國家提供一個公認的架構
  • 減少測試和評估化學品的必要性
  • 對國際上已有適當評估及確認危害之化學品,促進其國際貿易

因此,全球主要經濟體大國近年來皆陸續依循GHS制度的建議原則,制定頒布國內施行的法令規範,以期弭平化學品跨國貿易上的障礙。但是,仍有些國家目前尚未採用GHS制度,有些國家仍在研擬法規的階段,有些國家選擇非強制的自願性實施。

GHS不是法規  不是國際標準  而是聯合國協定

關於GHS制度的目標,相信在全球這些年來的持續宣導推廣,及國內法令標準的因應制訂及實施後,大家都已經有基本的了解。但,你真的熟悉GHS制度嗎?

GHS不是一套國際標準,不是法令規範,不是行業常規,而是一個聯合國協定。對於有共識採用GHS制度的國家、組織團體、或其他受影響的機構,提供一個全球一致的化學品危害分類標準,以及化學品標示與危害通識要項。各國可遵循GHS的建議原則,在其國內制定化學品的法令規範、國家標準或相關管制規定,予以參照實施,才有法定的約束力,逐步達到全球調和的目標。

自2003年聯合國首次出版GHS紫皮書後,面臨化學品種類繁多、混合物複雜、數量持續攀升的諸多管理難題,以及創新分析技術、實驗數據驗證、健康影響研究、意外事故案例等更多相關資訊的出現與累積,聯合國持續以每兩年更新頒布新一版紫皮書的速度,來因應全球化學品知識的改變及管理挑戰。目前,聯合國頒布的GHS紫皮書最新一版為Rev.7第七版,於2017年正式公告。但在如此GHS制度的發展及推廣下,各國是可以自行決定要採用哪些GHS的危害分類及元件建構(Building Blocks),作為國內法規頒訂及實施的具體要求內容,以下列表說明各國家地區立法採用的GHS紫皮書版本不一。

由於各國當時訂定國內法規時參照的GHS版本不一 (參閱2019年各國實施GHS情況 ),整體分類原則都是相同的,但有些國家可能並未採用少數的GHS危害分類及級別,或是自行增訂危害分類及級別,所以各國針對化學品進行危害分類時的元件建構也略有不同()。正因如此,您可能見過有些化學品的安全資料表,為符合不同國家法規要求時,其危害分類及級別可能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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