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 GHS 格式的安全資料表(SDS)之第 14 章,內容包含所有危害性化學物質在公路、鐵路、海運及空運等交通運輸的相關分類資訊,但是並非所有物質和混和物都有交通運輸的資訊,因此,如果沒有提供資訊就必須要具體描述為無法使用,以下的交通資訊列表你可以在你的安全資料表第 14 章找到:
- 是一個四位數字的編號,以標記危害物質或物品(如爆炸藥,易燃液體,有毒物質等)。
- 此名稱準確地描述被運輸的危害貨物。根據運輸規定,所有危險貨物必須被分配到一個正確運輸品名。
- 物質和物品根據其最主要危害被分配到運輸危險分類。
- 危險品包裝等級根據危害程度分配(例如 I,II,III,1A,1B 和 1C)。
- 如果物質是一種已知的海洋污染物,那麼就必須標示為海洋污染物或嚴重海洋污染物。
- 若對使用者有特別的預防措施必須標示於此。
- 有關於大批運送的額外安全和危害資訊。
值得注意的是,第 12 到 15 章沒有被美國職業安全衛生署(OSHA)強制執行,但是在美國其他機關的管理規範當中,像是美國交通部(Depart of Transportation, DOT)及美國環境保護署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有關第 14 條的更多資訊,請參見聯合國規章範本。
文章來源:匡騰美國官網 Section 14 of your GHS-compliant SDS: Transpor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