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瞭解美國與加拿大GHS差異,輕鬆掌握貿易
美國與加拿大國土比鄰,自是各自最重要的貿易夥伴,此外,語言和法律亦相近。近年來,兩國都開始實施GHS標準。儘管兩國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美國和加拿大的危害通識仍然存在一些差異性。
這些差異可能看似微不足道,然而了解這兩個國家的法律卻是相當重要。畢竟,任何希望與美國、加拿大進行貿易的公司都將遵守該國家的法律。身為HazCom專家,匡騰將進一步帶您了解其中關鍵差異。
需要編寫多份安全資料表?
倘若美國與加拿大的安全資料表有不同的標準,您或許覺得美國和加拿大的安全資料表格式必然是不同的。事實卻非如此,只要遵循這兩個國家在規章重疊之處更為嚴格的標準,單單一張資料表便可以同時符合美國和加拿大的標準。
另外,由於加拿大是雙語國家,任何在那裡銷售的公司皆須提供英語和法語兩種版本的安全資料表(SDS)。這樣一來,在美國和加拿大銷售的公司都必須編寫多種版本的安全資料表(SDS)。(延伸閱讀:怎樣編寫一份不被退件的SDS?)
主要差異
美國 GHS 和加拿大 WHMIS 2015 之間的最大差異,與在那些被歸類為危險/危害物質有關。 危害分類的主要差異包括:
- 在加拿大,本身不具有毒性但可釋放有毒氣體的化學品被認為是有毒性的,但在美國卻不然。
- 運輸形式也關乎分類。在美國,若該物質以某種特定形式運輸進來,則該物質會被列為可燃粉塵。相反,在加拿大,只要物質在使用中的任何時候存在危險,則必須將其標記為可燃粉塵。
- 在加拿大,生物危害物質擁有其分類(甚至有象形圖/危害圖示),但在美國卻被認為超出了危害通識標準的範圍。
如前所述,所有這些差異可以通過採用更嚴格版本的法規(Comb. Dust,為美國標準,Biohazards則是加拿大標準)來解決。
其他差異
美國與加拿大兩國標準差異相對較小,但檢查員依然可能會注意到,但他們不可能徹底更改其SDS標準格式。例如,美國版的GHS在其預防措辭中與加拿大的措辭略有不同,不同的管轄區亦(應當)使用不同的管制清單,並對您的物質分類有不同的指南。
結論
「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既不完全是全球性、完全協調,也不是全然系統化的。儘管它存在著一些缺失,但GHS顯然已形成風氣了。如果您是跨國公司或跟很多國家貿易往來,則需要了解每個國家的規則;不遵守安全規定 ,都會對任何企業引發災難。匡騰安全資料表SDS編寫軟體支援加拿大英文版與法文版的SDS,軟體直接套用符合加拿大GHS標準與法規,輕鬆將產品輸出到加拿大。如您希望進一步了解SDS編寫相關,歡迎您報名參與匡騰GHS線上課程。
文章翻譯來源:美國匡騰官網 GHS in the US and Canada: What are the Differences?
延伸閱讀:
美國安全資料表(SDS)實施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