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年隨著環境永續和勞工安全的觀念提升,加上化學品應用越來越廣泛,各國對於化學品使用規定日趨嚴謹,為確保化學品的使用安全、防止職業災害、落實勞工健康保護,法規遵循是企業管理化學品基本且重要的工作。

本文摘要匡騰 5 月份化學品管理線上研討會【如何做好廠場化學品法遵管理】 的演講內容-化學品法遵工作概要暨作業環境監測要點,以安全衛生法規面向及實務經驗分享,談談企業在管理化學品時應注意的法遵概要。

化學品管理相關法規

台灣化學品管理的母法在安全衛生領域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自民國 103 年 7 月 3 日新法開始實施後,將一般通則的管理要求放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中,其中第六條第三項為各個子法的立法授權法條,依第六條第三項授權而訂定的子法共 15 項,與化學品管理有相關的法條包含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粉塵危害預防標準、鉛中毒預防規則及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等項;而對不同化學品的專責管理落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0 條到第 15 條。因篇幅限制,條文內容眾多, 在此不一一贅述,欲了解各條文及管理辦法詳細內容的朋友,歡迎觀看講座精采回顧影片(【匡騰學院】化學品法遵工作概要暨作業環境監測要點(上))。 以下整理出各法條適用對象、管制內容及罰緩,供企業快速了解法源依據及罰則。

圖片取自林文華職業衛生技師(祐大職業安全衛生聯合技師事務所)

化學品管理除須符合職安法第 10~15 條規範外,也需其他額外注意事項,列舉以下 3 點說明。

其他相關規範及說明

1.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企業各部門應指定接觸化學品的相關人員,於事前接受有害作業主管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有害作業主管包含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粉塵作業主管等,擔任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的作業人員,應依照工作性質,使其接受安全衛生職前與在職教育訓練,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說明如下圖(以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為例)。

圖片取自林文華職業衛生技師(祐大職業安全衛生聯合技師事務所)

2.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使用化學品若為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附表一規定之物質,應依照其分類(甲類、乙類、丙類、丁類)採取適當管理措施,包含於各該發生源設置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此外,為了防止誤操作應明顯標示開閉方向、洩漏時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於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該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等要求事項。

3.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範

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應施行下列健康檢查。使用化學品若為指定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項目者須實施特殊體格檢查與特殊健康檢查。勞工接受定期特殊健康檢查時,雇主應將勞工作業內容、最近一次之作業環境監測紀錄及危害暴露情形等作業經歷資料交予醫師作為分級健康管理之參考資料。

圖片取自林文華職業衛生技師(祐大職業安全衛生聯合技師事務所)

總結

化學品法令遵循對於企業及整個社會來說至關重要,透過遵守相關的法令規範,可以確保化學品的安全使用,保護員工的健康並減少對環境的危害。本文以安全衛生法規面向為大家摘要化學品管理相關法條及其管制範圍和罰則,作為執行依據的快速參考。除了職安法相關規範,文中也列出化學品管理須額外注意事項,除強調管理及預防措施,企業也應針對為員工提供相關的化學品安全培訓,使其具備足夠的知識和技能,能安全地處理化學品並應對可能的事故情況、瞭解化學品的危害性、掌握正確的使用和處理方法,並知曉應急措施,從而減少事故發生的機會。

文章摘要自匡騰 5 月份化學品管理線上研討會【如何做好廠場化學品法遵管理】(講者:林文華/祐大職業安全衛生聯合技師事務所職業衛生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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