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化學品管理政策持續變化
2016年在美國舉行的產業會議上The Redstone Group 的全球貿易總監 James Eggenschwiler 表示,亞洲國家諸如韓國、馬來西亞、越南、中國、泰國和臺灣均有與 REACH(歐盟化學品註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規相類似化學品政策,而法規最終目在建立危害性化學品的全球分類,因而調整其評估和限制化學物質的方法。 泰國: 根據泰國工業部公布國家既有物質清單初稿,將符合危害物質法附錄清冊5.6、最新申報物質、海關資料與DIW諮詢物質,皆列為既有化學物質,要求業者進行申報。申報規範要求符合危害物質法附錄清冊5.6之危害條件,在第一次製造或輸入年量大於1噸時,應於60天內向工業工程部申報,申報內容經主管機關查驗後列入國家既有物質清單,申報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而清單以外的物質則視為新化學物質,泰國政府正研擬新化學物質風險評估與通報的相關規定。 越南: 越南之化學品政策執行重點以越南環境保護法、越南化學物質法、GHS規範與危害物質通報為主,除了以上規定外,越南根據化學物質法積極發展國內源頭管理與清單收錄之機制。越南化學署連同越南工業貿易部於2015年4月至2018年2月展開加強化學品管理計畫,發展越南化學署的短程與 長程行動計畫,建置國家化學物質清單及資料庫,研擬風險導向的化學品管理機制與官方指南,全面展開人力培育與產業宣導工作。 韓國: 只有2015年6月30日發佈的韓國現有化學品庫存中列出的物質可以運到該國。政府每三年將公佈有待重新註冊的優先現有化學品清單,從 KECI清單中確定的第一批510種物質必須在2018年6月前重新註冊。進口商必須在截止日期前確保獲得批准,危險化學品需要額外的註冊和批准過程。 馬來西亞: 為收集境內生產或使用的危害物質資訊,建立化學品登記冊,馬來西亞環保部於2008年開始實施毒性物質申報EHSNR,申報適用於所有未受馬來西亞其他通報或註冊法規管制的物質、有GHS分類以及沒有GHS分類的高關注度物質。EHSNR申報類型分為基本申報(Basic Notification)與詳細申報(Detailed Notification)兩種。基本申報即為列入官方清單的物質,包含EHS參考物質清單與CMR物質清單;詳細申報則是那些未列入官方清單,但是有GHS危害分類的物質。 中國: 化學品也受到不斷變化的分類系統的影響。在過去一年中,中國做出了改變,已允許外國生產商在中國直接在「現有化學物質清單」上註冊自己的進口化學品。但是,仍然需要中國代理商,並且檔案必須以官方語言書寫並提交存檔。 進口至韓國、馬來西亞、越南、中國和泰國的所有化學品的分類和註冊政策都在變化,而且在某些情況下變得更加嚴格。匡騰化學品管理諮詢服務用於規範並改善化學品流程。擁有豐富化學品管理經驗,讓客戶在採用產業標準的同時,能夠改善其流程與管理系統。另外,對於國際機構諸如OSHA、GHS和REACH之規定要求均有研究。 參考資料: http://www.chemexp.org.tw/content/news/NewsDetail.aspx?id=3347 http://www.chemexp.org.tw/content/news/NewsDetail.aspx?id=3344 http://www.reach24h.com/chemical/serviceitem/asia-pacific/ehsnr.html http://www.cirs-reach.com/Malaysia/Malaysia_Chemical_Regulation_EHSNR.html 延伸閱讀:在世界各地推廣GHS,我學到了3件事